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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創新研究計畫公開徵求公告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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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創新研究計畫公開徵求公告

聯絡人資料 減災監測組 高百毅

一、計畫目的:為加強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之創新與研發,本署113年度創新研究計畫公開徵求項目包括「前瞻策略與規劃、農村發展、工程技術發展、軟體防災與新興科技應用、水土保持管理與基礎研究」五大領域,請參閱附件1。

二、辦理依據:本補助案係比照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辦理。

三、補助對象: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經政府核准立案可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性社團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

四、補助經費:本計畫補助經費每案預算編列最高為新臺幣100萬元,整合型計畫之單一子計畫最高編列經費亦為新臺幣100萬元,經費編列規定請參閱附件2及附件3。

五、公開徵求期限:112年10月5日至112年11月13日止。

六、113年度執行期間: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可視研究課題的深廣程度,規劃2年以上研究期程,唯第2年以後計畫,仍需每年重新申請,前期成果可作為申請審查參考依據

七、申請方式:

請至本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https://project.ardswc.gov.tw/ )」(系統選單 > 計畫研提 > 創新研究計畫)研提計畫書,並於截止收件日(112年11月13日16:00前,以本署收文時間為準)前備公文(函)及應備審查文件(詳附件4)寄達本署,計畫書必須自前揭系統編製印列,逾期、審查文件缺漏或計畫書非該系統產製格式者不列入審查

研提人員請先註冊帳號,才能登入系統進行計畫申請作業,詳參https://project.ardswc.gov.tw/ORG_Member/Register_Index 。

八、 審查程序及標準:

(一) 資格審查:補助資格不符、應備審查文件缺漏、計畫書非本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產製格式或逾期者,如有前述任一項即屬不合格。同一計畫主持人僅限研提一案,第二案以上將不納入審查。

(二) 技術審查:

1. 原則以書面審查方式為之,而整合型計畫本署得視需要召開實體會議審查,審查委員共4位,由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及本署代表組成。

2. 審查項目及權重:

(1) 計畫目標之妥適性及重要工作項目與實施方法之可行性(40%)

(2) 計畫主持人研究表現與執行計畫能力(30%)

(3) 計畫經費與人力之合理性及預期成果之實用性(30%)

3. 第一優選依書面審查評分結果再依序位法排序,擇取各領域之預定錄取件數的1/2為優選名單。

4. 第二優選針對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者,由本署相關領域業務主辦單位,依重點業務發展需求之相關課題擇取為推薦名單。

(三) 決審:以上推薦計畫(第一優選及第二優選)經本署召開會議審查及核定後,公告錄取名單,並通知申請單位。

九、 本計畫研發成果及智慧財產權,依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計畫結案後,研究報告將全文公開於本署網站,如研究成果尚未發表或專利取得等需求可延後公開1至2年。

十、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同一計畫已向其他機關申請並獲補助者,本署得撤銷其補助,亦得追回已撥付之補助款項。

(二) 計畫成效考核結果列為未來是否繼續補助或補助額度增減之參考。

(三) 計畫主持人未依規定繳交結案報告者,未來一年至五年內得不再核給計畫之補助。

(四) 受補助單位於辦理採購時,應遵守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之規定。

(五) 未盡事宜得依農業部或本署相關規定辦理。

(六) 同一計畫主持人僅限研提一案,如有研提多案,僅受理本署收文順序之第一案,後續研提將不受理。

十一、 本案聯絡人資訊:

(一) 創新研究計畫諮詢人員:本署減災監測組/高百毅先生/電話:049-2347534/
信箱:baiyi96@mail.ardswc.gov.tw

(二) 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諮詢人員:許雯晴小姐/電話:049-2347116

十二、 相關附件

(一) 附件1 113年度創新研究計畫公開徵求計畫領域說明

(二) 附件2 113年度創新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及系統研提注意事項

(三) 附件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預算編列及執行基準表)

(四) 附件4 應備審查文件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附件1_113年度創新研究計畫公開徵求說明 200kb pdf
附件2_113年度創新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及系統研提注意事項 431kb pdf
附件3_計畫預算分類代號與其編列及執行基準表(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計畫外之其餘計畫) 822kb pdf
附件4-1_應備審查文件清單 62kb pdf
附件4-2_資格審查表 68kb pdf
附件4-3_聲明書 191kb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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