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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4年肺炎鏈球菌疫苗合約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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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114.8.27
一、65歲以上長者(含55-64歲原住民)公費接種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及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疫苗(PPV23),疫苗接種原則如下:
(一)從未接種過者,先接種PCV13,間隔一年再接種PPV23。
(二)曾經接種過PCV13者,間隔滿一年可接種PPV23。
(三)曾經接種過PPV23者,間隔滿一年可接種PCV13。
二、19-64歲IPD高風險對象公費接種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及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疫苗(PPV23),疫苗接種原則如下
(一)符合對象定義如下:
1、IPD高風險對象: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
2、接種年齡:以年次計算;以114年接種為例,於民國95年(含)以前出生者符合接種年齡之條件。
(二)疫苗接種原則如下:
1、從未接種過者,先接種PCV13,間隔8週再接種PPV23。
2、曾經接種過PCV13/15者,間隔滿8週可接種PPV23。
3、曾經接種過PPV23者,間隔滿1年可接種PCV13。
三、前往合約院所接種前,請務必先行預約,確定有疫苗再前往,疫苗數量有限,用罄為止。
四、有關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相關簡介,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https://gov.tw/BnP)
五、肺炎鏈球菌疫苗是政府公費提供,掛號費及其他接種相關醫療費用,合約院所得依收費標準收取。
